close

http://www.moj.gov.tw/site/moj/public/MMO/hlh/moj_logo.JPG

1.  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罪,最高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併得科新台幣 1000萬元以下罰金。



2.「意圖販賣持有」毒品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併得科新台幣 700萬元以下罰金。
   「施用」毒品罪,最高可處 5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引誘他人施用」毒品罪,最高可處有期徒刑 10年以下併得科新台幣 300萬元。



4. 「轉讓」毒品罪,最高可處有期徒刑 7年以下併得科新台幣 100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毒品罪,最高可處 3年以下有期徒刑。

 

5. 持有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處新台幣1萬以上5萬以下罰鍰,

    還必須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ㄉ毒品危害講習。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Deep Pink 的頭像
    Deep Pink

    每一個你討厭的現在,都有一個不夠努力的曾經

    Deep Pin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