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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0年開始,交通部針對汽機車改裝有了新規定,如果汽車隨便改變軸距規格,

或者照後鏡上的輔助燈太亮,影響後方駕駛,最高可分別開罰 9600元 和 1800元 ;
摩托車騎士,擅自改裝機車,翹高排氣尾管,任意變更排氣管數量將開罰 2400~9600元,
而且排氣管的出口角度不能超過水平線,如果尾管高過 1公尺,出口就得低於水平線,
否則就要準備 900~1800元的罰鍰,此規定已於2010年3月1日正式生效 。




個人在此對交通部有個建議,
就是要人民多注意自己所騎乘的機車或汽車的車頭燈與車尾燈是否有壞掉,
在雙向道超車時,若對面來車無車頭燈事非常危險的,容易發生意外,
機車的車尾燈也是一樣,一旦壞掉,就會造成後方來車的駕駛產生死角,
夜晚判斷前方車輛就是以車尾燈作判斷,若壞掉又沒更換,就很容易被後方車輛追撞!


* 不管一顆車燈有多貴,都比不上生命的珍貴。
  有時候,一個沒注意,就去見上帝了 *
  生命的長短靠自己!!!


PS.
唱反調,就是跟自己過不去,因為被開罰的終究還是你自己,
所以還是別動歪腦筋,經濟不景氣,工作也難找,
不要再白白繳(罰單)錢給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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